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青年人才发展基金2024年支持计划发布
基金介绍
背景:2022年7月22日,经欧阳明高院士发起,在宜宾市委、市政府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在宜宾成立青年人才发展基金,基金旨在选拔并支持宜宾本地的优秀高潜青年人才,通过教学、科研和产业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推动人才培养工作,从而为宜宾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创新动能。
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青年人才发展基金2023年支持计划,经在宜各高校推荐申报、申请人答辩及专家组综合评议、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在宜高校5名青年教师和15名学生获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青年人才发展基金资助奖励。
▲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宜宾市委书记方存好,以及宜宾市、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和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相关领导为获得资助的优秀教师和学生颁奖
目标:以在宜宾高校优秀的青年人才为基础,依托院士工作站(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及孵化企业的产业资源和实践平台、宜宾院校的教研资源和人才培养经验,通过产教融合的方式,将企业与院校的优势相结合,共同培养并输送具备科研能力和产业创新精神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及“应用型技术人才”学生,为推动宜宾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原则:以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为指引,紧密结合宜宾本地人才需求,致力于培养一批既具备扎实理论功底和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产业实践经验的杰出青年人才。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计划,能够积累丰富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培养经验,形成具有宜宾特色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而影响和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持续为宜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创新动能。
一、支持计划
(一)支持对象:在宜高校的青年教师和在籍学生。
(二)支持计划及条件:
青年教师
计划支持人数不超过5人,资助金额50000元/人,管理期2年。入选即发放30000元并颁发资助荣誉证书,管理期满需提交《青年教师入选人员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评审通过后发放剩余20000元。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择一方向申请:
(1) 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在宜宾校区(园区)全职工作的40岁(含)以内的青年教师;
(4)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基础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
(5)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 项目结项成果归属宜宾统计。
——教学创新方向:在产教融合或应用型人才培养上有创新性贡献或成果显著,所培养人才符合国家紧缺或宜宾市人才需求。
——科研创新方向: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宜宾市产业领域,研究成果创新性显著或具有产业化转化前景并通过科研项目进行人才培养。
——产业创新方向: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成果转化属于宜宾市产业领域,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前景,并通过产业创新项目进行人才培养。
在宜高校的在籍学生
计划支持人数不超过15人。资助金额10000元/人,管理期1年。入选即发放5000元并颁发资助荣誉证书,管理期满需提交《学生入选人员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评审通过后发放剩余5000元。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 以2024年9月新学年为基准,仅限于在校两年及以上的大专生、大三和大四本科生,以及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优异,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者优先;
(6) 品学兼优,恪守学术诚信,科研能力或创新创业能力突出,学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学习、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或在校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等发表论文者优先;
(7) 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宜宾市产业领域,将予以优先考虑;
(8)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成果转化能力,且研究方向符合宜宾市产业领域发展需求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优异者激励计划:计划完成特别优异者将视具体情况推荐实习、就业、清华大学研学交流等机会。
二、选拔程序
(一)计划发布:通过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公众号(智汇宜宾)和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公众号(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发布通知。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进行择优推荐,推荐人员需填报《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青年人才发展基金申请表》,包括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PDF材料,一并提交至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徐缘颖处(邮箱:yuanying.xu@sevc.com.cn;电话:15082639330)。每所学校可推荐青年教师1人、学生不得超过2人。申请受理工作将于2024年6月1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初评与提交专家评审: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学校推荐的名单进行初评,并提交至专家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评审;
(四)现场答辩及专家委员会评审: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现场答辩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提交至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审定。
(五)最终审定: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最终审定入选本计划的人员名单。
(六)结果公示:通过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公众号(智汇宜宾)和欧阳明高院士工作站公众号(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颁奖仪式:组织召开颁奖仪式,发布第二期支持计划入选名单并为入选者颁发资助及荣誉证书。
❖ 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基金管理委员会,未尽事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并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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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2-12
- 2024-10-17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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